看懂土地與建物謄本:繼承或出售前先確認這 5 件事
重點整理
- 謄本分三部分:標示部寫房地的基本資料,所有權部寫誰擁有,他項權利部寫抵押等權利。
- 看所有權人與權利範圍,確認是單獨所有還是共有、各占多少。
- 看登記原因與原因發生日期,判斷是買賣還是繼承取得,以及出售時適用新制或舊制。
- 他項權利部有抵押權,代表可能還有貸款沒有還清。
- 所有權部的其他登記事項若有查封、假扣押等限制登記,處分前一定要先釐清。
謄本的三個部分
- 標示部:土地的面積、地目或使用分區;建物的門牌、面積、主要用途、主要建材、層數與建築完成日期。
- 所有權部:所有權人、權利範圍、登記日期、登記原因與原因發生日期。
- 他項權利部:抵押權、地上權等其他權利,以及權利人、擔保金額。
繼承或出售前,先確認這 5 件事
- 所有權人與權利範圍:是一個人單獨所有,還是好幾個人共有?每個人占多少?
- 登記原因與原因發生日期:是買賣、贈與還是繼承取得?取得時間會影響出售時適用新制還是舊制。
- 抵押權:他項權利部有抵押權,代表可能還有房貸,出售或分配前要先確認還剩多少。
- 限制登記:所有權部的其他登記事項若有查封、假扣押、預告登記等,處分會受限制,要先釐清。
- 建物資料:面積、主要用途與建築完成日期,可以確認屋齡,也能發現沒有登記的增建。
怎麼申請謄本?
可以到任一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,也可以透過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線上申請,部分超商的多功能事務機也能申請列印。謄本分兩類:第二類謄本會隱藏部分個人資料,任何人都可以申請;第一類謄本載有完整資料,限所有權人本人、繼承人等申請,申請時要核對身分。
下一步
從謄本確認取得時間後,可以用新制還是舊制工具判斷出售時的稅制;確認共有人與持分後,再用留租賣分回試算,算出每個人實際分回多少。
用工具算算看
不用留資料,打開就能用。算出來看不懂,直接用 LINE 問我。
法令依據
- 土地法第 79 條之 2
- 土地登記規則
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,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;個案請洽地政士、律師或會計師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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