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承登記要準備哪些文件?六個步驟一次看懂
重點整理
- 繼承登記有六個步驟,從戶政事務所到地政事務所,順序不能顛倒。
- 辦登記前,一定要先拿到遺產稅繳清、免稅或同意移轉等證明,並查清地價稅、房屋稅有沒有欠繳。
- 依法定比例共同繼承,原則上不需要印鑑證明;分割繼承要附全體繼承人的印鑑證明和遺產分割協議書。
- 遺產分割協議書要依不動產權利價值的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。
- 辦完繼承登記後,原本的自用住宅地價稅率要由新所有權人重新申請。
六個步驟
戶政事務所:除戶資料
到長輩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,用死亡證明書辦理除戶,取得除戶戶籍資料。
國稅局或地方稅稽徵機關:查財產
申請查調長輩的財產、所得與贈與資料,確認有哪些遺產要申報。
國稅局:申報遺產稅
過世後 6 個月內申報,取得繳清、免稅、不計入遺產總額或同意移轉證明。
地方稅稽徵機關:查欠稅
拿著遺產稅證明,確認地價稅、房屋稅沒有欠繳;分割繼承的印花稅也在這裡一起處理。
戶政事務所:印鑑證明
只有分割繼承需要,由全體繼承人各自申請。
地政事務所:辦理繼承登記
備齊文件送件,完成後取得登記在繼承人名下的權狀。
地政事務所要附哪些文件?
- 土地登記申請書、登記清冊、繼承系統表
- 土地與建物所有權狀正本
- 長輩的除戶戶籍資料,以及全體繼承人的現戶戶籍資料
- 遺產稅繳清、免稅、不計入遺產總額或同意移轉證明書
- 申請人身分證與印章;委託代理人時,另附代理人的身分證與印章
分割繼承要多準備什麼?
沒有照法定應繼分繼承,而是由繼承人協議怎麼分,就要另外附全體繼承人的印鑑證明,以及遺產分割協議書正副本。協議書要依協議時不動產權利價值的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。沒有申請印鑑證明的繼承人,若親自到場、提出身分證供核對,或協議書經過公證、認證或地政士簽證,可以不附印鑑證明。
容易漏掉的兩件事
- 未保存登記的建物:例如沒有權狀的增建,不會在地政事務所辦登記,而是到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。
- 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:長輩原本適用的自用住宅稅率,不會自動延續。辦完繼承登記後,新所有權人若符合條件,要在每年 9 月 22 日前向地方稅務局重新申請。
自己辦還是找地政士?
文件齊全、繼承人單純,可以自己辦;繼承人多、有人在國外、要分割或有未保存登記建物,交給地政士比較省時間。
官方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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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令依據
- 土地法第 73 條
- 土地登記規則
-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42 條
- 印花稅法第 5 條
- 土地稅法第 41 條
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,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;個案請洽地政士、律師或會計師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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