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的房子,生前贈與、留給子女繼承、賣給子女差在哪?
重點整理
- 生前贈與:要考慮贈與稅、土地增值稅與契稅,土地增值稅不能用自用住宅稅率。
- 子女受贈後出售,取得時間從受贈日起算,持有不久就賣,房地合一稅率可能偏高。
- 繼承取得:土地增值稅與契稅都不課,出售時可以合併父母的持有期間。
- 賣給子女:二親等以內的買賣原則上以贈與論,除非能證明確實付款。
- 115 年贈與稅免稅額每人每年 244 萬元,房地通常超過,要先試算。
三種方式比一比
| 項目 | 生前贈與 | 留給子女繼承 | 賣給子女 |
|---|---|---|---|
| 移轉時的稅 | 贈與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 | 遺產稅(多數家庭免稅,但要申報) | 土地增值稅、契稅;若被認定為贈與,另課贈與稅 |
| 土地增值稅 | 由子女繳納,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| 不課徵 | 依一般規定課徵 |
| 子女日後出售 | 取得時間從受贈日起算 | 可以合併父母的持有期間 | 取得時間從買賣登記日起算 |
生前贈與要注意什麼?
贈與房地時,贈與稅以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計算,115 年每位贈與人每年有 244 萬元免稅額,一間房子通常會超過。土地增值稅由取得土地的子女繳納,而且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只適用於出售,贈與時不能使用。另外還有契稅。更重要的是,子女日後出售時,取得時間從受贈日起算,取得成本也是受贈時的現值,如果持有不久就賣,房地合一稅率可能很高。
為什麼很多人說「留著繼承」比較省?
因繼承移轉的土地不課土地增值稅,繼承也不課契稅;遺產稅有較高的免稅額與扣除額,多數家庭核定免稅。子女日後出售時,還可以把父母的持有期間合併計算。但這不代表一定比較好:長輩的照顧資金、家人之間的分配,以及長輩自己的意願,都要一起考慮。
直接賣給子女可以嗎?
二親等以內親屬之間的財產買賣,原則上以贈與論。除非能提出已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,而且這筆錢不是由賣方借給買方,或由賣方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,否則仍會被課贈與稅。
先算清楚再決定
三種方式的稅負、子女日後出售的稅,以及長輩的生活與照顧需求,都要放在一起看。實際規劃請洽地政士或會計師,稅額以國稅局核定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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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令依據
-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5 條、第 22 條
- 土地稅法第 5 條、第 28 條、第 34 條
- 契稅條例第 2 條
- 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4
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,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;個案請洽地政士、律師或會計師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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