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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人共識

繼承的房子被其中一個兄弟住著,其他人可以要求什麼?

重點整理

  • 每位共有人都按應有部分,對整間房子有使用收益的權利。
  • 但要獨自使用整間或特定部分,原則上要經其他共有人同意。
  • 未經同意獨占使用,其他共有人可以請求返還給全體,並請求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。
  • 最理想的是先寫下使用協議:誰住、付多少、修繕誰出、住到什麼時候。
  • 談不攏時,可以協議出售、由住的人買下其他人的持分,或請求法院分割。
免費試算留租賣分回試算把留下、出租、出售三種做法每人分回或分攤多少,放在同一張表討論。

家人住在裡面,可以嗎?

可以,但要大家同意。共同繼承的房子,每位共有人按自己的應有部分,對整間房子都有使用收益的權利。法院判決的見解是:共有人要使用共有物的特定部分,仍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;不顧其他共有人的利益任意使用,就是侵害其他共有人的權利。

沒經過同意就住進去,其他人可以怎麼做?

比打官司更好的做法:先寫使用協議

家人住在老家,常常是照顧長輩或自然延續下來的,並不一定是故意占用。與其等到撕破臉,不如趁大家還能好好談的時候,把以下幾件事寫下來:

還有哪些選擇?

我在這裡的角色

我保持中立,把房子出租的行情、每人分回與持有成本算清楚,讓家人在同一份數字上討論;涉及法律請求時,請諮詢律師。

官方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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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用留資料,打開就能用。算出來看不懂,直接用 LINE 問我。

法令依據

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,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;個案請洽地政士、律師或會計師確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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