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輩過世後,銀行帳戶、水電瓦斯和手機怎麼處理?
重點整理
- 長輩名下的存款是遺產,由全體繼承人共有,不要再用他的金融卡或存摺提款。
- 辦理存款繼承,原則上要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;繼承的存款在 20 萬元以下可免附。
- 現金不夠繳遺產稅時,經繼承人過半數且應繼分合計過半數同意,或應繼分合計超過三分之二同意,可以申請用長輩的存款繳稅。
- 過世前重病期間提領的現金,繼承人說不出用途的,仍要列入遺產。
- 先把每月自動扣繳列成清單,再決定水電、瓦斯、電信要過戶、改扣款帳戶還是停用。
長輩帳戶裡的錢,家人可以先領嗎?
不建議。長輩過世後,名下存款就是遺產,在分割之前由全體繼承人共有。任何一位家人單獨提領,都容易引起其他家人誤會,也會讓遺產稅申報的金額對不起來。喪葬費可以先由家人墊付,單據全部留下,之後再一起結算。
存款繼承要準備什麼?
以彰化縣政府整理的流程為例,向銀行或郵局辦理存款繼承,通常要準備:
- 長輩的存摺或存單。
- 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(繼承的存款在 20 萬元以下免附)。
- 死亡證明書或除戶的戶籍謄本。
- 能確認全體合法繼承人的戶籍謄本。
- 全體繼承人的身分證與印章,填寫存款繼承申請書。
有人不能到場,要附委任書與印鑑證明;人在國外的,授權書要經駐外館處驗證,可以參考繼承人在國外,怎麼辦繼承和賣房。各金融機構的規定不完全相同,出門前先打電話確認。
遺產稅繳不出來,可以用長輩的存款繳嗎?
可以申請。遺產稅原則上要用現金繳納,但繼承人自有現金不夠時,可以申請以長輩遺產中的存款繳稅。條件是繼承人過半數且應繼分合計過半數同意,或繼承人的應繼分合計超過三分之二同意,不必全體同意。國稅局審核後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,繼承人再拿去銀行辦理轉帳繳稅。
要注意,能動用的金額以應納稅額為限;其餘存款仍要等遺產稅繳清、取得繳清證明書後,才能分配。
過世前提領的現金要注意什麼?
長輩過世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的期間,如果帳戶有提領存款,繼承人又不能證明這筆錢的用途,國稅局仍會把它列入遺產課稅。醫療費、看護費、生活費等支出,收據和轉帳紀錄都要保留。
水電、瓦斯、手機怎麼處理?
先把長輩帳戶每月的自動扣繳列出來:電費、水費、瓦斯費、電信費、保險費、管理費。再依房子的去向決定:
- 房子還有人住或要出租:水、電、瓦斯向各公司辦理過戶,改成實際使用人的名字;扣款帳戶也要改成家人的帳戶,避免長輩帳戶處理後扣款失敗、被停水停電。部分地政事務所在辦理繼承登記時,也提供水電過戶的跨機關通報。
- 房子先空著:保留基本的水電,方便回去巡檢,帳單寄送地址改成家人的地址。可以搭配空屋巡檢清單。
- 手機門號:向電信公司辦理停話、過戶或解約,通常要帶死亡證明或除戶謄本、雙方證件與印章;各家規定不同,先到直營門市詢問。
先列清單,再分工
帳戶、扣繳、水電、門號、保險,項目多又分散在不同單位。建議先列一張總表,寫下每一項由誰負責、要帶什麼文件、辦好了沒有。家人分住各地時,分工方式可以參考遠端統籌的步驟與分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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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令依據
- 民法第 1151 條
-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8 條、第 30 條
-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
- 財政部 84 年 3 月 15 日台財稅第 841611225 號函
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,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;個案請洽地政士、律師或會計師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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