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承的房子要出租,要注意什麼?共有人同意、租金申報與房屋稅

重點整理
- 共有房屋出租屬於共有物的管理,原則上需共有人過半數且應有部分過半數同意。
- 租金收入要併入綜合所得申報,費用可按租金 43% 減除,或逐項列舉。
- 申報租金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,房屋稅可適用 1.5% 到 2.4%。
- 要在 3 月 22 日前向地方稅務局申請,5 月也要申報租賃所得,兩個都要做。
- 出租前先算整理修繕要花多少、租金多久回本。
共有的房子,誰同意才能出租?
多位繼承人共有的房子,出租屬於共有物的管理。依民法規定,除契約另有約定外,應以共有人過半數且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的同意行之;應有部分合計超過三分之二時,人數不計。實務上最好讓所有共有人都知道並同意,租金怎麼分也先講好。
租金收入怎麼申報?
租金收入要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申報。租賃所得是租金收入減掉必要損耗及費用:沒有憑證的話,可以按租金收入的 43% 減除;有修繕費、房屋稅、地價稅等憑證,也可以逐項列舉。收了押金,要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設算租金收入。
出租可以降低房屋稅嗎?
可以。出租並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,房屋稅可適用 1.5% 到 2.4%,比一般非自住住家用房屋低。以台中市 114 年度標準為例,107 年 7 月 1 日以後適用新標準單價的房屋,租金標準是房屋評定現值的 10%;107 年 6 月 30 日以前適用舊標準單價的,是房屋評定現值的 25%;兩者都要再加計公告土地現值的 1.2%。
兩個動作缺一不可
- 每年 3 月 22 日前(遇假日順延),檢附租賃契約向地方稅務局申請適用。
- 每年 5 月,向國稅局申報租賃所得。
只做其中一個,原本核定的較低稅率可能會恢復成一般非自住稅率,還要補繳差額。
還有更低的稅率嗎?
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的房客、經認定為公益出租人,或透過包租代管業者出租作為社會住宅,房屋稅可以適用 1.2%。條件與申請方式,以地方稅務局與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
出租前先算清楚
老屋出租前多半要清空、修繕,這筆一次性的費用,加上每年的房屋稅、地價稅與修繕,扣掉之後每年實際收多少、幾年回本,先算出來再決定。決定出租時,可以委託台灣房屋協助;我本身不做代租代管。
用工具算算看
不用留資料,打開就能用。算出來看不懂,直接用 LINE 問我。
法令依據
- 民法第 820 條
- 房屋稅條例第 5 條
- 所得稅法第 14 條
- 財政部公告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
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,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;個案請洽地政士、律師或會計師確認。